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訃聞
訃聞,一作「訃文」,又稱「訃告」,古時候本作「赴」,也就是把喪事告知親友,為死者家屬向親友傳達告知此訊息的一種專用文書。
其主要內容包含治喪時間、地點、喪葬方式,內文詳細述明亡者的姓號、履歷及生卒年月日時、葬於何處何地及出殯日期,以告知所有宗族、戚友、同鄉、同官、同事、同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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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訃聞內文多為:
某某府君諱某某,慟於某年某月某日某時,以某病卒於正寢。距生於某年某月某日某時,享壽幾十有幾歲。某某親視含殮,即日成服。定於某月某日下午幾時至幾時,在家設奠。不孝某隨侍在側,親視含殮,遵禮成服。茲擇於某月某日,暫厝某地,預日家奠,另期扶柩回籍安葬。叨在友、寅、年、世、鄉、戚誼,哀此訃聞。其後並書孤子某某謹啟。
若在外病故,即於「正寢」上添「某寓」二字。並於「孤子」之下,以有服之直系、旁系親屬,仍照舊例一一載明者。【直系親屬,孫與曾孫也。旁系親屬,兄弟、姪也。】且有以女、媳、孫女、孫媳、曾孫女、曾孫媳、玄孫女、玄孫媳列於同輩男子之後者。各人名下,或泣血匍匐,或泣鞠躬,或抆淚鞠躬,或拭淚鞠躬,均酌其輕重而定之。
而白話訃聞顧名思義就是以白話文為主,加上口語化的方式傳達治喪資訊,比較符合我們日常生活的習慣。因為不受傳統格式及專有名詞的限制可以自由發揮,能真正表達家屬内心的情感,也可描述往生者的生活點滴及嘉言義行。
白話訃聞雖然沒有固定格式的限制,但撰寫時仍須具備下列幾點:
1.何人死亡:亡者的姓名、稱謂、年齡、生日(可免)。
2.何時、何地、為何死亡:死亡日期、時間、地點、死因。
3.喪禮訊息:告別式日期、時間、地點、程序。
4.何人發佈訊息:家屬或發聞者姓名與亡者關係。
5.特別聲明:贈送參禮者禮物內容,懇辭鼎惠(不收奠儀),辭花籃、輓額, 懇辭藝陣(如孝女白瓊、白獅陣、蜈蜙陣等)。
6. 特別要求:請著正式服裝、請準時入場等。
一般製作或發送訃聞應注意以下事項:
1. 與禮儀服務人員討論訃聞樣式、顏色、文字內容,並以最適切之方式印製。
2. 內文稱謂、姓名、時間等資料應一一確認,並多次校稿,並於送印前確認張數、紙張顏色、樣式。
3. 訃聞之信封應使用黑色筆填寫、字跡端正,只填寫一人,即某某先生或某某夫人,不可聯名或填具全家福。
4. 訃聞之收件人處不寫收或啟,收件人地址不高過人名、喪宅地址要比對方地址低。在填寫對方姓名與頭銜時,字體必須同樣大小,不要有姓大名小或是姓名大頭銜小的情形,直接在姓名下方填寫同樣大小字體的「先生」、「小姐」、「女士」、「大德」等稱呼。
5. 先確認收件人地址後才寄出,訃聞約在出殯前一週左右寄出,亦應確定收件人於出殯日至少三至五天前能收到。
6. 訃聞之發送可採郵寄、親自送達或委託他人代送等方式,此外,也可用電話聯絡或是以電子郵件來告知治喪事宜。
7. 訃聞上喪家所留電話應隨時有人接聽,以免造成親友詢問上的不便。
8. 訃聞郵寄時應書寫郵遞區號,且配合郵局作業,不得以訂書機裝訂,以印刷品的平信寄出即可,應注意別漏貼郵票,或郵票有無掉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