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約喪禮」的觀念和想法,就像「預立遺囑」或「預立醫療囑咐」一樣,都是個人意見的事先表達。吾人應對當事人的意見和想法,給予應有的尊重。但是有別於「預立遺囑」和「預立醫療囑咐」,「預約喪禮」的觀念尚在啟蒙階段,臺灣社會要普遍接受,應該還有一段時間。
預約喪禮應注意以下幾點:
1. 預立內容應清楚說明或條列,才不會有執行上的困擾或猜測。
2. 預立的內容要有可行性,才不會有執行上的困難。
3. 若親人忌諱談論,應以漸進溝通方式告知親人。
4. 可以「殯葬預囑」方式,以書面寫下,與「預立遺囑」放在一起。
5. 也可以直接找委託人,囑咐「預約喪禮」內容,委託代為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