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父母的喪假要幾天才合理?考試院今年7月通過《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修正案,擬把祖父母的5天喪假調整為10天。不過,行政院對此有意見,希望維持原來的5天。部分立法委員也對公務員與勞工的喪假不同,提出應該同步的看法。
對於這些不同意見,銓敘部表示,目前的規定,配偶的父母死亡,喪假10天,祖父母是自己的直系親屬,死亡卻只有5天。調整5天為10天,是考量親疏關係才會這樣的修正。
行政院長賴清德表示,希望考試院維持原來的5天。立委許智傑認為,祖父母喪假要延長為10天,應視公務員是否為喪事主辦人而定。立委林為洲則認為,勞工祖父母的喪假是6天,勞工與公務員不同調,應該放在一起討論才是。
目前喪假天數
父母、配偶:公務員15天、勞工8天。
養父母、繼父母:公務員10天、勞工8天。
配偶之父母:公務員10天、勞工6天
子女:公務員10天、勞工6天。
配偶之養父母、繼父母:公務員5天、勞工6天。
祖父母(外祖父母):公務員5天、勞工6天。
兄弟姊妹:公務員5天、勞工3天。
配偶之祖父母:公務員5天、勞工3天。
曾祖父母(外曾祖父母):公務員5天、勞工3天。
《臺灣殯葬資訊網》107/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