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9日對新冠肺炎(COVID-19)病患遺體處理做出指引,規範遺體應使用雙層屍袋,並認為屍袋外側不具感染性,殯葬禮儀服務人員應以常規方式處理,毋須穿著防護衣。
面對嚴峻的新冠肺炎疫情,疾管署9日發布《醫療機構因應 COVID-19(武漢肺炎)感染管制措施指引》的工作指導,其中對於遺體處理也做了8項規範:
一、工作人員(包含醫護工作人員、協助將屍體裝入屍袋之禮儀人員等)應穿戴個人防護裝備,包括高效過濾口罩、拋棄式防水長袖隔離衣和手套等,並於脫除後執行手部衛生;同時可採取適當的面部防護(例如護目鏡或面罩),以防受到噴濺。醫院應提供相關工作人員有適當之個人防護裝備。
二、由於剛過世病人仍可能從肺部排出的少量空氣、或病房環境、或屍體表面可能有受污染,而有導致感染的風險,所以屍體移至推床運送到太平間的過程中,應使用完全密封於滲透性的雙層屍袋,並應慎防體液滲漏,屍袋外側應保持清潔。
三、屍體裝入第一層屍袋後,屍袋表面先以 1:10 的稀釋漂白水
(5,000ppm)抹拭,再套入第二層屍袋後,以 1:10 的稀釋漂白水(5,000ppm)抹拭屍袋外側,保持清潔。
四、應儘量減少搬運、處理遺體之工作人員。
五、遺體裝入屍袋後,不可再打開屍袋,且應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儘速火化或報請地方主管機關核准深埋。為減少風險,建議於醫院或接體車上入殮封棺後逕送火化場火化。
六、太平間的工作人員和禮儀師必須被告知有生物危害風險。
七、由於屍體已使用非滲透性的雙層屍袋完全密封,屍袋外側屬清潔區域,不具感染性。因此,殯儀館或火葬場工作人員處理該遺體殯葬服務時,應以常規方式處理,穿著工作服,佩戴口罩及手套。
八、如果需要進行驗屍,應採用較安全的技術(例如,避免使用動力工具),並佩戴全套的個人防護裝備,必要時須在高安全性的驗屍房進行驗屍。
《臺灣殯葬資訊網》109/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