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面臨天主教會和保守黨派強烈反對,西班牙眾議院歷經近十個月的辯論,日前通過一項必須遵守嚴格規範的安樂死法案,可望成為繼荷蘭、比利時、盧森堡,第四個歐盟國允許安樂死的國家。
據《法新社》報導,這項由社會勞工黨籍總理桑傑士(Pedro Sanchez)旗下少數派政府提出的法案,17日在眾議院以198票贊成,138票反對,2票棄權,順利過關。
這項法案仍有待參議院明年初通過,預料到時也會過關。法案允許患有「嚴重而無法治癒的疾病」或「衰弱性和慢性疾病」以致「不堪忍受」的病人,可以要求專業醫療人員協助其結束生命,醫療人員將免除刑事責任。
法案規定,申請安樂死必須以書面提出,並於兩週後再次確認,而且必須經過兩名醫師簽署同意,然後交付委員會審查,再予以批准。安樂死的費用將由公共衛生醫療系統支付。
不過,法案也同意醫療專業人員有權「基於良知提出反對」。若是認為不符合自身的信仰或信念,醫療人員有權拒絕協助病人自殺或安樂死。
衛生部長伊利亞(Salvador Illa)在眾院表決前的辯論中說:「站在社會立場,我們在面對某些人不堪忍受的痛苦時,不能保持無動於衷。
但是,這項法案仍有極大的反對聲浪。表決當天,國會外出現抗議人潮,高舉「死神政府」(el gobierno de la muerte)等標語;右派政黨亦痛批:「安樂死法將是文明的挫敗,死亡的勝利。」
主要保守派反對黨人民黨(Popular Party)指控政府為了規避嚴肅的辯論,「倉促」表決通過法案。人民黨和極右派民聲黨(Vox)在表決中聯手反對
因為在天主教教義中,「安樂死是對抗人類生命的罪行,在任何情況下都是本質上邪惡的行為。」
目前,在西班牙安樂死或協助他人自殺仍會被判處2到10年的徒刑。
《臺灣殯葬資訊網》109/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