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染新冠肺炎而死亡的病例,是否應於24小時內火化?由於中央與地方不同調,許多殯葬業者不知所措,擔心處理不好,恐遭家屬控告賠償。
臺灣從五月爆發的新冠肺炎新疫情以來,已造成100多人死亡。目前各縣市作法,屍體都是24小時之內火化。並且,各縣市政府所屬殯儀館也都拒絕冰存或安置確診死亡病患的遺體。
不過,中央疫情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昨天表示,新冠肺炎確診病人死亡,屍體不必24小時內火化。這一說明,立即在殯葬業引爆沸騰議論。許多殯葬業者擔心之前24小時內火化確診病患遺體,其家屬若據此提出控告或要求賠償時,業者要怎麼辦?而日後若家屬不肯24小時內火化確診者屍體時,大體要放在哪裡?
這次疫情死亡人數最多的大臺北地區,臺北市立一殯、二殯、新北市板橋殯儀館及基隆市殯儀館都拒絕冰存或安置確診死亡者的遺體。殯葬業者受家屬委託處理遺體,也都會告知家屬「24小時內必須火化」,而將遺體從醫院運出,入殮後直接送往火化場火化。許多死者家屬因為被隔離,無法為逝去的親人送終而悲傷不已。
不只是北部的殯儀館,中部、南部的殯儀館也都不收確診病患的遺體,部分殯儀館甚且連還沒確診的「疑似病例」死亡的遺體也拒收。各殯儀館對確診死亡的遺體都表示「直接送火化」,殯葬業者也據此,將遺體「24小時內火化」。
然而,根據衛服部去年4月16日發布的《醫療機構因應COVID-19感染管制措施指引》的屍體處理方式,除要求徹底消毒、雙層屍袋之外,指示「遺體裝入屍袋後,不可再打開屍袋,且應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儘速火化或報請地方主管機關核准深埋。為減少風險,建議於醫院或接體車上入殮封棺後逕送火化場火化。」也就是僅要求盡速火化,並無24小時火化的規定。
昨天疫情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的說明,也是據此發言,因為新冠肺炎屬於「第五類傳染病」,不是第一類傳染病,無須24小時火化。
只是,中央的作法與地方不同調。雖然中央說不必24小時內火化,但地方的殯儀館不肯留置、冰存確診者的遺體,各地殯葬業者面對未來的確診死亡病患的遺體相當為難。
《臺灣殯葬資訊網》110/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