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許多年老民眾希望百年身後,夫妻能夠合葬一起,永結連理。為此,金門縣議會臨時會通過臨時動議,促請縣府放寬民眾申請夫婦合葬案。
據了解,金門縣的公墓中,夫妻合葬的墓園,經縣府核准後,可在往生者墓地邊預留壙穴。
金門縣議員李誠提出臨時動議案表示,「金門縣殯葬設施管理自治條例」明定夫妻都要年滿75歲以上,才能申請合葬,實在不便民。應修正只要男女其中一方滿75歲以上就可申請合葬。
李誠智表示,鄭姓3兄弟陳情指出,80歲的父親日前往生,安葬公墓,父親遺願要與母親合葬,母親申請合葬時卻因未滿75歲以上的規定,被縣殯葬管理所退件。
對於李誠智的提案,雖有8名縣議員連署,超過縣議員總額16人的半數。但議長王再生建議採個案處理,縣議會僅通過促請縣府放寬民眾申請夫婦合葬案,而縣府民政局認為需修法。
民政局表示,行政部門會檢討「金門縣殯葬設施管理自治條例」,再依程序提送縣議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