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議會25日二讀「都市計畫法台中市施行自治條例草案」,其中原來只能在商業區設置的殯葬業,未來開放可以在住宅區設置,但僅限辦公室使用。
為維護住宅區的居住環境,中市這項自治條例草案規定,包括毒性化學物質、爆竹煙火販賣、調味品製造、成人用品零售、加油站、廢料或建築物堆棧或堆置、戲院、舞廳酒家、釣蝦場、資訊休閒業、美容瘦身等休閒場所不得設在住宅區。
原先一直被列入不得在住宅區設立的殯葬服務業(包含殯葬設施經營業、殯葬禮儀服務業)以及壽具店,在本次條例草案中,開放可以設立,但只能限辦公室使用,不能陳列殯葬用品。
該條例25日下午完成二讀,未來殯葬業若只設立辦公處所,是可以在住宅區申請設立的,而這項法令的通過,將開放殯葬禮儀服務業者的申設門檻,也將減輕業者的租屋經營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