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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骨塔定型化契約明年4月上路 民眾購塔將較有保障

 

為了合理保障消費者權益,配合殯葬管理條例的修正,行政院消保處審議通過納骨塔定型化契約草案,包括業者不能以契約條款約定廣告文字、不得因日後貨幣通貨膨脹要求消費者另行給付費用、應按契約給付消費者約定位置之骨灰存放單位等。

 

  由於國人生前購買納骨塔情形增多,為免不必要的紛爭,保障消費權益,行政院消保處特別擬訂「納骨塔定型化契約」,未來消費者購買時可以選擇位置,如果沒有使用,也可以用書面解除契約並按比例退費,消保處表示,新的「納骨塔定型化契約」明年四月就可上路。

 

消保處簡任秘書陳星宏表示,由於許多消費者購買納骨塔後並未立即使用,而且考量往生時辰及風水方位等習俗,因此,明定契約標的可選擇位置,業者也應提供查詢販賣數量與選位情形。

 

此外,消費者如沒有使用納骨塔,可以用書面解除契約,至於,業者沒收金額,應該設有上限,如兩週內應全額退費、兩週到三個月內,不得超過總價及管理費的百分之十等比例。

 

消保處表示,買賣價金應以簽約時約定之金額為限,業者不得因日後貨幣升、貶值、通貨膨脹等事由,要求消費者另行給付費用。若業者應按契約給付消費者約定位置之骨灰存放單位,不得約定可因實際情形片面變更該約定之存放位置。業者不得於簽約後巧立名目,強索費用,違者可處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而且可以按次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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