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蘆竹鄉公所編列十八公墓生命園區周邊道路、停車場設施規畫費400萬元,經蘆竹鄉代會27日審查預算,鄉民代表劉勝全、徐石古、陳太陽等人要求刪除,經與會代表、鄉公所協調,主席林振捷最後決議僅保留100萬元規畫費、刪除300萬元預算。
外社村十八公墓生命園區10公頃土地,目前包括納骨塔、土葬區,蘆竹鄉公所構想未來採區段徵收周邊土地,增設火葬場(含停屍間)、禮廳,另規畫周邊道路、停車場及殯葬管理室。民政課長邱垂通說,有這些設施後,殯葬場館才會完備。
劉勝全表示,鄉公所上一會期編列土葬區規畫案8000萬元,被鄉代刪成4000萬元,至今沒有好好向村民說明,如今又編列400萬元規畫費預算,規畫在園區外徵收土地做道路或火葬場,考慮民意,應予刪除。
外社村民許春煌也說,十八公墓未經村民同意,已先興建納骨塔,又要規畫土葬區周邊設施,鄉公所未與村民溝通,村民每天眼睛睜開就看到納骨塔、墳墓,鄉公所還要建火葬場,村民都反對,且鄉公所都未說明,村民都不了解,所以關切。
而村民錢忠哲則說,十八公墓生命園區原是亂葬崗,如果好好規畫改善,是對先人尊重及提升生活品質,鄉公所一切要合法為前提,進行周邊道路或停車場規畫,也要先與村民溝通說明,村民反對建火葬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