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娃娃車停自宅大門口 男子托兒所門口放喪禮花籃遭判刑
新竹一名蔡姓男子,因不滿隔鄰托兒所常將娃娃車停在自宅大門口,在托兒所開幕當天,不但將小貨車故意放在托兒所大門,還擺放兩個喪禮花藍在大門口。托兒所負責人一氣之下,控告蔡姓男子妨害名譽和妨害自由。法官審理後,刑事部分判處被告拘役七十天,民事部分則是賠償三萬元。但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中指出,新竹四十歲的蔡姓男子,因不滿托兒所負責人洪姓女子,將娃娃車停在父親住家大門口,竟在托兒所開幕日當天,將兩個喪禮用花籃,以及小貨車停在托兒所門口,擋住眾人的出入,阻擾開幕式進行。托兒所負責人洪姓女子見狀上前詢問,卻遭到蔡姓男子怒罵「不要臉、狗在吠!」,讓洪姓女子在眾多親友和學生家長面前相當難堪,最後只好報警處理,警方趕抵將蔡姓男子勸離,並要求移走貨車及花籃。
洪姓女子不堪受辱,憤而控告蔡姓男子妨礙名譽和妨礙自由。法官審理後認為蔡姓男子父親門口非私人土地,洪姓女子的娃娃車停車並無違規;但蔡姓男子竟以強暴方式,將小貨車停在托兒所大門口,妨害洪姓女子出入自由,並以言語辱罵,污辱其人格,刑事部份,法官判處蔡姓男子拘役七十天,至於民事部份,則判處被告賠償三萬元,但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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