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被控不當示範教學,未經家屬及病人同意,對袒露胸部的重病老婦進行裝導反管教學案例,教學後4小時老婦死亡,家屬認老母親是被折磨死的,向法院提出告訴,指控醫師和護士涉嫌業務過失致死。
據了解,台中市一名85歲林姓老婦,今年2月因肺炎住進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昏迷6天才醒來,兒子為她更衣時,一名女老師帶著7、8名實習護士進病房,稱要裝導尿管,便直接對袒露胸部的重病老婦示範教學,折騰了1小時,老婦在4小時後死亡。
林婦兒子對母親衣不蔽體被拿來當教學工具相當不滿,想到母親裝導尿管時的痛苦神情,便悲從中來。更認為母親「是被折磨死的!」因此怒告醫師、護士涉業務過失致死罪。他認為同意讓母親裝導尿管,但沒說可以示範教學。
對於家屬的控訴,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說明,這是雙方溝通上的誤會。院方護理單位亦說,病人的死因與示範教學無關,裝導尿管,是經家屬同意的。
檢察官認為導尿管示範教學雖不致讓李母死亡,但「醫院事前沒有與家屬充分溝通,就逕行對垂死老人進行教學示範,實在很不妥當,也違反醫學倫理道德。」且李男曾向護理站值班護士反映,但護士未適當處置,有照顧疏失之虞,當庭指示醫師轉告醫院檢討改進,不可再犯。醫師、護士表示以後一定會檢討改進,雙方以3.6萬元和解。
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聯會表示,導尿技術是護理人員必修課程,但因要導尿的病人不多,一有病例,老師就會帶學生去觀摩學習。她說,導尿過程細膩,從消毒尿道口到裝入導尿管、安裝尿袋,整個程序規定應完成時間是半小時,若老師要詳細講解和示範,約要1小時。
對此,醫改會指出,若示範教學未經家屬同意就施行,可能違反衛生署頒訂的《門診醫療隱私維護規範》,家屬可向衛生單位檢舉。衛署醫事處也說,導尿管並非高風險侵入性治療,但示範教學應獲病患或家屬同意,不過醫院如未遵守並無罰則。民間監督健保聯盟也指出,善盡告知義務是最基本醫學倫理,衛署應立法從嚴管理並訂出罰則。
根據衛生署資料公布,教學醫院的醫護教學示範,一般教學門診應有明顯標示,對實習學生在旁應事先告知病患,且對較私密部位的檢查,應徵得病患同意。病患就診時,其他不相關人員,醫院都應確實隔離。醫院診療過程如需錄音或錄影,應徵得醫病雙方同意。進行醫療檢查的場所,至少應有布簾隔開。檢查台要有被單、治療巾等,且對私密部位檢查,須有避免過度暴露的措施。候診區公布就診名單應尊重病人意願,盡量不呈現全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