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全省各地近200位殯葬業者,16日齊聚台中市,參加一場有關喪葬音樂著作權的說明會。主辦此項說明會的台中市葬儀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何朝富表示,先前媒體報導喪事中使用音樂必須經授權付費才能使用,否則即違法。但事實的真相是,依據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的函示(如附件),民眾辦理喪事使用的音樂,因屬家庭及正常社交範圍,自行使用其實是不需付費的。他認為,政府相關單位一直沒有說清楚講明白,嚴重漠視民眾的喪葬消費權益。為此,他特別提出三項聲明。
聲明一:民眾辦理喪事自行使用音樂全部不需付費
台中市葬儀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何朝富16日表示,邇來政府及許多著作權團體一直宣導及主張喪禮中所使用之音樂,都必須依法取得授權,付費後才能使用,否則即違反著作權法,並逕行蒐證提出告訴。
何朝富指出,對於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及各著作權團體和版權公司的主張,全國各殯葬業者十分尊重,在未取得授權前均先不提供相關音樂,以免觸法。但是,很多民眾卻對此不滿,認為家中辦喪事又不是舉辦演唱會,為什麼還要付公開演出的授權費。
何理事長又說,很多民眾認為在小靈位或小靈堂前使用唸佛機,放的是給「亡者」聽,又沒有要放給「公眾」聽,要民眾支付公開演出費用,實在是太過份了。另外,也有喪家反應,他們因為家裡沒有空間辦告別式,不得已在殯儀館租禮廳做法會和舉辦告別式,禮廳也是他們租用的「私人空間」,除了家人和至親,並沒有其他「公眾」進入,播放回憶光碟和延請樂團演奏亡者想聽的音樂或用音樂表達對往生者的懷念,這樣也算「公開演出」,還要多付費,真的是對喪家很不公平。
何朝富理事長強調,因為喪家們反彈很大,政府和相關機關又未清楚說明,因此公會特別發函要求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就民眾的喪葬消費權益說清楚講明白。結果,智產局的回函清楚的說明:「民眾辦理喪事使用音樂,因屬家庭及正常社交之多數人,因此,播放音樂等利用行為並不構成公開演出。也就是民眾自行使用是不需要取得授權,不需付版權費的。但是,若委託殯葬業者全權處理則需付版權及公開播放授權費用。」
聲明二:呼籲各大宗教團體免費提供民眾宗教助念佛樂
何朝富並呼籲各大宗教團體,如佛光山、慈濟、法鼓山、中台禪寺…等,能主動且「免費」提供喪家使用唸佛或誦經作品。包括:唸佛音樂、誦經CD或唸佛機等。幫助喪家進行臨終或往生助唸等功德。
何理事長表示,各宗教團體均製作有法師自行誦唸的佛經助念作品,佛經和佛號的誦念其實是沒有版權問題的。各大宗教團體其實可以主動的提供給各地葬儀公會或葬儀業者,甚至也可以提供給各殯葬設施,免費提供給所有喪家使用。幫喪家圓滿的辦理喪事,安慰往生者,也減輕喪家的喪事負擔。
聲明三:請各音樂著作權團體勿「為難」全國殯葬業者
何朝富理事長鄭重強調,公會及殯葬業者絕對尊重任何音樂著作權。但是同樣也必須維護及尊重喪家「殯葬消費權益」。如果喪家全權委託殯葬業者處理整場喪事,包括音樂規劃、使用、播放、回憶光碟製作、樂團延請等,那麼,業者一定依法取得授權才會使用,當然,喪家也必須支付授權費用。但是,如果喪家不願意委託或未委託,殯葬業者也無法「強迫買單」,因為,依法民眾可以自行使用,而且毋需授權付費。
何朝富並希望政府應重視民眾喪葬消費權益,多體恤喪家心情,協助喪家圓滿辦理喪事。而各音樂著作權團體也不要再「為難」殯葬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