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的不動產說明書明天施行,殯儀館、火化場、公墓、納骨塔,甚至連禮儀社等都屬不動產的「嫌惡設施」,房屋或土地等不動產交易時,必須在不動產說明書詳細記載。
內政部指出,為讓不動產交易物件揭露更多資訊,買賣過程透明,賣方或仲介、代書除了要把物件地址、面積、權力範圍調查登載外,還必須將周邊半徑300公尺範圍內的重要環境設施,包括嫌惡設施等詳實記載,否則將受處罰。
其中,內政部將殯儀館、火化場、公墓、納骨塔及禮儀社等各項殯葬設施,與垃圾場、焚化爐、變電所等,都點名列為「嫌惡設施」。
而據許多不動產仲介業者的調查,殯儀館、火化場、納骨塔都是消費者認為嫌惡設施的第一名,比垃圾場、焚化爐或高壓電塔等其他設施還遭消費者厭惡。而禮儀社也與寺廟、瓦斯行、加油站一樣不受歡迎。
不動產業者認為,殯儀館、火化場、納骨塔等殯葬設施,對周邊的土地、房屋的價格,至少減損20%-30%,是不動產價格的「頭號殺手」。
《臺灣殯葬資訊網》104/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