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擔任三峽殯葬管理所公墓巡查員的洪承宗與林國項,利用職務之便,以一次一到六萬元不等的金額,向三峽地區的墳墓興建包商收賄,包庇業者違法興建家族墓園,大賺死人錢。板橋地院昨審結,判處洪與林八年、五年徒刑,並各褫奪公權三年。而行賄的業者李義元,則遭判有期徒刑十月,褫奪公權一年;其餘七名業者則遭判四月到七月不等有期徒刑,並褫奪公權一年,且因配合辦案,均獲緩刑二年。
判決指出,洪、林二人收受業者賄賂,包庇建商在公墓內任意興建家族墓園,等於給了業者一張建照,保證在興建期間都不會有人巡查,等到完工後,該違法墓地會不會被舉發取締,就換墓地家族與管理員自己「處理」。兩人獲利近廿萬元。
板檢去年接獲民眾檢舉,指揮新北市調處搜索二人辦公處與住處,案件才因此曝光,事後二人與其餘八名業者遭檢方起訴。
三峽區公所經建課表示,二人在案發後就已離職,對於判決結果不便表示意見,但公所已將二人的例子作為教材,提醒相關人員切勿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