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誤將意外開成「自然死」 殯葬業者建議司法相驗爭回權益
新竹縣一名劉姓單親爸爸於工作時發生意外,送醫後不治,主治醫師因電腦作業不慎於死亡證明書上勾選「自然死」,幸經處理後事的殯葬業者發現有誤,建議家屬改報請司法相驗,為其子女爭取至少130萬意外理賠。
據了解,這名劉姓死者生前是機台的拆卸組裝員工,上月在某工廠施工時,重達300多公斤的機台掉落,造成他骨盆腔擠壓性骨折,胸腹部也遭到嚴重頓挫傷,經送醫搶救不治。
送醫醫院主治醫師事後開立死亡證明書時,疑因忙中有錯,在使用電腦滑鼠點選死因時勾選到「自然死」(純粹僅因疾病或自然老化所引起之死亡),事後他獲悉家屬報請司法相驗也很緊張,對自己忙中有錯懊惱不已。
對此,新竹縣政府衛生局表示,由於其他縣市也曾發生過,為免醫護人員因工作繁忙,一時疏忽導致他人權益受損,甚至讓自己誤蹈法網,該局未來將多多舉辦類似的法治宣導,以避免再發生。
縣府勞工處處長唐維德說,勞工在工作場所發生職災死亡,勞動部將發給家屬10萬元職災死亡慰問金,另根據其投保勞保的金額,發給45個月保額的「勞保職災死亡給付」。如果保額低於實際每月薪資所得,其差額要由雇主補足。如果雇主未替職災死亡者加保勞保,勞動部會先代為發放45個月的基本工資,再向雇主求償。
所以以此意外為例,經檢方相驗確認是職災意外死亡後,撇除死者本身保險狀況、和相關業者的和解金不談,他還在學中的子女們可以領得30萬縣民意外保險、勞動部10萬元慰問金,以及最低採基本工資換算的勞保職災死亡給付,總共至少有130萬元。
《臺灣殯葬資訊網》1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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