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在殯儀館協助法醫解剖的鍾姓女子,利用家屬處於喪親慌亂的狀況,向家屬行騙,多次詐取、侵吞法務部發給家屬的2000元解剖補助款。去年檢察官察覺有異,主動偵辦起訴後,臺中地院依照欺罪判刑1年有期徒刑,緩刑2年。
判決書指出,鐘婦從97年起,在台中地檢署法醫辦公室擔任志工,台中地檢署編列每月8000元勞務費,請她協助法醫解剖,負責解剖場地準備,協助禮儀社人員搬運屍體,並在法醫動刀解剖時,在旁協助縫合、沖洗和器械清潔、善後等。
因長期在解剖室工作,鐘女因此得知法務部會給每位解剖家屬2000元,補助家屬冰存、搬運等支出。這筆費用通常由高檢署支出,再由檢察官當場給家屬簽收。鐘女趁著家屬混亂之際,先向家屬誆稱解剖費要2000元,屬押金性質,解剖後退還。
家屬因看鐘婦時常穿著白色制服,又跟在法醫身邊,誤認她也是公務員,而交付2000元解剖費押金,待解剖結束後,在讓家屬簽收退回,神不知鬼不覺地侵吞法務部發給家屬的2000元解剖補助費,也順利拿到家屬的簽收單。
直到103年,檢察官在指揮解剖,向家屬表示解剖不收取費用時,家屬反映為何先收2000元解剖費押金,檢察官才驚覺事有蹊蹺。經追查,發現先後共有12名家屬指鐘女以收取押金為由,向他們索取2000元,鐘女的犯行才被揭發。
鐘女經一番辯解後,坦承犯案。最後法官考量鐘女做了常人不願做的工作,依詐欺罪判刑1年,緩刑2年,附帶捐款給公庫3萬元。
《臺灣殯葬資訊網》105/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