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竊盜罪而假釋中的美國好萊塢女星琳賽羅涵(Lindsay Lohan),因不肯依法院命令進行社區服務,日前法官撤銷假釋,把她當庭羈押。後來法官飭令以10萬元美金交保候傳,並且還要她在殯儀館停屍間義務勞動服務16個小時。
27歲的琳賽羅涵是好萊塢性感女伶,她曾經主演電影「天生一對」、「辣媽辣妹」及「金龜車賀比」等多部電影,也是著名的模特兒和歌星。2006年她染上毒品後,就完成變了樣。多次因毒品、酗酒及駕車肇事等事情,登上新聞社會版面。今年1月間,她又因偷竊一條珠寶項鍊而被判入獄120天,並要執行480小時的社區服務。
雖然案件還可以上訴,但是後來在律師的請求下,法官以7萬5千元美金讓琳賽羅涵假釋,換取自由。不過在這假釋期間,琳賽羅涵還是無心社區服務,經常翹班缺席。日前琳賽羅涵依規定到洛杉磯法院報到時,法官痛批羅涵不珍惜自新機會,撤銷假釋請求而當場將她收押上手銬。後來在律師的奔走下,法官才以10萬美元的保證金,放了羅涵。但是羅涵必須在11月2日開庭審理前,完成16小時的殯儀館停屍間的清潔整理義務服務工作。
許多人在猜疑,嬌艷的琳賽羅涵會去停屍間工作嗎?她在停屍間服務時,會不會又惹出許多新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