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嘉全祖墳違反《殯葬管理條例》 縣府要求3個月內改善
民進黨副總統參選人蘇嘉全的祖墳爭議,經屏東縣政府人員現場勘查後,發現確有違反《殯葬管理條例》情形,將函文要求改善,否則將被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鍰。
縣府民政處人員是於21日到蘇嘉全的祖墳勘查丈量,認定有設置在農牧用地情形,已違反《殯葬管理條例》第22條規定,應限期3個月內改善,否則將依第56條規定,除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日連續處罰;必要時,主管機關還可以強制起掘火化後為適當之處理。
雖然到現場會勘的蘇嘉全的哥哥蘇嘉川表示,他們家的祖墳是在91年7月《殯葬管理條例》施行前已設置,依法可以設在私人土地上。但縣府人員說,蘇家設置祖墳時,並沒有向鄉公所申請,仍屬違法。因此必須要變更地目或是遷移。惟變更地目可行性幾乎不可能,所以遷移是最好的做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