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每年有近4萬具遺體火化,但骨灰龕位供不應求,為解決骨灰埋藏問題,政府積極提倡新殯葬方法,之前規劃樹葬,但因民眾反應不佳,遂取消樹葬。現在政府又規劃海葬及花園葬,讓民眾可將親人骨灰撒於指定海域或紀念公園。
樹葬計劃無疾而終 還鬧出風波
根據香港法例,擅自於公眾地方撒骨灰,不論骨灰屬人或動物均屬違法,最高可判罰款5,000元及監禁6個月。香港政府在2007年曾引入樹葬,於八個食環署墳場內設紀念公園,市民可在指定的草坪埋下先人骨灰,並植樹悼念,費用約200元。但因反應不佳,樹葬計劃於2008年悄悄終止。計劃終止後更鬧出亂斬紀念樹風波,2009年更有市民投訴葵涌墳場的樹葬花園變成石屎路,當局無任何通知便將10多棵紀念樹斬去,先人骨灰更連同草坪被鏟走。
民眾撒骨 8處花園葬 3海域可海葬
樹葬計劃取消後,現行的新式殯葬便只剩海葬及花園葬。市民可向食環署申請將骨灰撒於三個指定海域,即塔門以東、東龍洲以東及西博寮海峽以南,費用全免。除了海葬,另有八個紀念花園供市民作花園葬,地點為歌連臣角、鑽石山、富山、葵涌、和合石、長洲、南丫島及坪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