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第二殯儀館附近,發現有許多喪家在禮儀社引導下,露天焚燒金銀紙錢。市政府殯葬處要殯葬業者配合,依規定登記申請在焚化爐減量焚燒,否則將由環保局依權責裁罰。
殯葬處指出,二殯附近的辛亥路3段284巷內,常有業者引導民眾在鐵皮屋內,焚燒金銀紙錢或紙紮等物品,造成空氣汙染,違反空汙法等相關規定。殯葬處及環保局已接獲多起民眾投訴,抱怨影響居民健康,要求加強約束管理。
殯葬處說,若民眾有需要焚燒紙錢或紙紮等物品,可以到二殯駐警隊辦理登記,申請使用大型紙紮焚化爐。如果數量龐大,可自行載運至內湖、木柵或北投焚化廠焚化。
殯葬處要求,殯葬業者應引導喪家遵守法令規定,日後若有發現喪家任意露天焚燒紙錢、紙紮,環保局會依職權裁罰。殯葬業者在市府評鑑時,也會遭扣分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