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佛州警方日前在執勤時擊斃一名毒品案嫌犯,事後警方到殯儀館,拿死者的手指要打開嫌犯的手機,雖然最後沒能成功解鎖,但是卻引來許多爭議:警方做法有無侵犯隱私與倫理的問題?
美國《坦帕灣時報》(Tampa Bay Time)報導,當地警方於上月底攔查車輛時,開槍打死30歲的男子菲利浦(Linus Phillips)。事後警方指菲利浦涉及毒品案,派員到殯儀館,抓著菲利浦的手指按壓手機,想要解鎖菲利浦的手機蒐集證據,但最終沒能成功解鎖。
消息曝光後,引起嫌犯家屬的不滿。菲利浦的未婚妻阿姆斯壯(Victoria Armstorng)對於警方拿死人的手指解鎖手機的做法,感到「十分不被尊重及被侵犯」,並指控警方此舉有法律及道德層面的疑慮。
雖然警方表示,死者沒有隱私權,強調辦案過程合法。但是許多民眾對於警方的做法也相當不以為然,認為無論警方合法與否,此舉在道德上顯然有很大爭議。
這起案件在美國並不是第一次發生,2016年11月,俄亥俄州一名男子開車撞人,並遭到警方擊斃。FBI探員為釐清案情,也試圖用死者手指解鎖i-phone手機,不過最後也沒有成功。
由於類似案件一再發生,警方用死者手指或臉部辨識解鎖手機問題已在美國的媒體引發討論。部分法律專家認為,死者雖不能主張財產權,但繼承人可以主張所有權,並受美國《憲法》第四修正案的保障,人民有權享有人身、住所、文件及財物的安全,除非有可成立的法律上的理由,否則不應受無理的搜索和拘捕。
《臺灣殯葬資訊網》107/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