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嘉義縣水上鄉的嘉義市立殯儀館新火化場,日前在聯外道路經費負擔比例獲得縣市共識後,嘉義縣政府終於公告啟用,結束長達7年的違法營運。不過,地方回饋金仍沒有下落。
嘉義市立殯儀館原有火化場因老舊而於民國91年更新重建,雖於民國101年已完成10具火化爐工程,但因嘉義縣、市政府對於闢建殯儀館聯外道路工程款負擔比例一直未達成共識,再加上每年500萬元的地方回饋金也「喬」不定,嘉義縣政府一直未核准新設火化場的啟用。
不過,由於嘉義市立殯儀館與火化場的使用,嘉義縣民佔了57%,嘉義市民佔33%,臺南市等外縣市佔10%,儘管嘉義縣、市在聯外道路工程負擔比例與回饋金看法有歧異,但是兩縣市對火化場無照營運都沒有意見,嘉義市火化場就這樣無照營運7年。
案經行政院長賴清德協調,聯外道路工程款主要由中央負擔後,嘉義縣長張花冠與嘉義市長涂醒哲都欣然同意,嘉義縣政府也於17日公告嘉義市新火化場啟用,結束長達7年的無照營運。
嘉義市立殯儀館新火化場聯外道路嘉138線的拓寬工程,將於今年10月動工。至於殯儀館新火化場所在地水上鄉的回饋金則還沒有下文。
《臺灣殯葬資訊網》107/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