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在家治喪,許多人會在路邊搭棚舉行告別式,經常會有妨害交通情形。屏東縣一喪家委託禮儀公司在門口路旁搭棚治喪,一名女子騎車經過撞到棚架,摔倒重傷不治,結果4名殯葬業者都遭法官判刑。
去年3月間,屏東縣一名李姓殯葬業者接受喪家委託辦理喪事,陳姓業者將告別式會場的搭棚佈置交由陳姓式場業者執行。出殯前一天,陳姓業者吩咐吳、林2名員工前往喪家前的路邊搭棚、佈置。
由於李姓殯葬業者等人沒有依規定向轄區派出所申請使用道路許可,更沒有在告別式場前、後方放置警示燈號及告示牌提醒用路人,結果一名王姓女子翌日凌晨騎車經過,撞上式場棚架倒地重傷,送醫不治,檢警調查後,將李姓、陳姓業者及吳、林2工人都依過失殺人罪提起公訴。
屏東地院審理時,殯葬業者、花藝業者及2名員工均坦承犯行且深表悔意。法官見他們犯後態度良好且已與被害者家屬達成和解,最後依過失致死罪判4人各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緩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
《臺灣殯葬資訊網》108/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