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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縣擬修訂殯葬管理自治條例
宜蘭縣政府的公立墓園包括員山福園及櫻花陵園之收費標準,外縣市民眾是宜蘭縣民的三、四倍,經內政部要求改善,縣府已著手修正宜蘭縣殯葬管理自治條例,將差別調整為兩倍。
內政部是在年初發文給縣政府,指依規定收費標準因地域不同不能超過兩倍。縣府基於法令及民眾需求等考量,著手修訂宜蘭縣立殯葬設施管理自治條例。
修正完成的版本,除了將外縣市民眾的收費標準降低為縣民的兩倍,同時也大幅放寬宜蘭縣民的認定標準。過去規定必須設籍在宜蘭縣累計超過十年,且戶籍遷出之後不得超過五年才算是宜蘭縣民,如今則改為只要曾經設籍在宜蘭累計超過六年,無論戶籍遷出多久,都視同是宜蘭人,可享有宜蘭縣民的殯葬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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