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要同酬 女性需比男性多工作65天
中央社報導,勞委會據行政院主計總處資料發現,女性需比男性多工作65天,兩性才同酬。勞委會將從元旦算起第65天的3月5日訂為今年的「同酬日」,盼喚醒兩性同酬的公共意識。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根據主計總處「100年受僱員工薪資調查」發現,女性平均薪資較男性少17.6%,女性需要比男性多工作65天,才能和男性去年整年總薪資相同,若從1月算到3月5日的天數共65天,因此勞委會將3月5日訂為今年的「同酬日」。
勞委會主任委員王如玄今天說明,「同酬日」對大家來說是新概念,但在國際間如歐洲、美國和南韓等都訂有「同酬日」,歐洲的今年同酬日是3月2日,美國是4月17日。
王如玄表示,100年度台灣女性平均薪資較男性少17.6%,顯示兩性薪資所得差距仍需努力改善。未來勞委會將持續推動婦女勞動權益,提升女性勞參率、縮小兩性薪資差距、訂立有薪颱風家庭照顧假、強化性別就業歧視申訴及救濟機制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