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港滿祥興號老船長蘇勝賢,27年前在海上撈獲一具無名屍,將之土葬在東港鎮海里公墓,並年年掃墓祭拜,去年發現墳墓已破舊,盼能遷到納骨塔,卻因無血緣關係無法遷葬,經屏東地檢署檢察長羅榮乾及東港鎮公所協助,同意遷葬,不但完成愛心老漁民的願望,也成為全縣首宗無名屍遷葬案。
老船長蘇勝賢是在27年前,駕駛建勝二號漁船從東港出海到鵝鑾鼻海域捕鮪魚時,發現一具30多歲身著運動服的男姓浮屍。蘇勝賢將之撈起後帶回報請屏東地檢署相驗,因查不出身分,東港鎮公所暫安葬在鎮海里公墓內。
之後每逢清明節,蘇勝賢和太太洪秀英都會前往祭拜,把這無名屍當成自己的親人般看待,近年來蘇勝賢擔心日後無人掃墓,又因墓地年代久遠,水泥已破損,照法令規定又不能原地重新土葬,因此,他想自費遷葬到東港鎮納骨塔內,卻因無名屍是鎮公所收埋,蘇勝賢並非家屬,根本無法辦理,只好向東港鎮民代表會陳情。
東港民代表會主席吳勝發、祕書伍正雄於是向屏東地檢署檢察長羅榮乾陳情,懇請地檢署突破法令規範協助老船長夫妻完成這件難得的心願,屏東地檢署研議後,授權給東港鎮公所決斷,但要求遷葬時不得火化,必須裝甕封存,以免日後引發爭議,才完成了這宗無名屍遷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