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彭姓女子自去年6月起,將飼養的15隻貓咪棄置於租住處3個多月,造成貓咪互相啃食,最後只有2隻存活,檢察官認彭女罔顧動物生命權,10日依動保法將她起訴。
起訴書中指出,29歲的彭女,前年起在北市大同區租屋,但去年6月就行蹤不明,卻留下滿屋15隻貓,曾姓房東發現屋內傳來惡臭,去年10月3日偕警方、北市動物保護處人員入內查看,發現現場貓屍骸骨散落,血塊、糞便黏在地板,猶如「動物煉獄」。
檢方調查,現場斷肢殘腿難以估計,動保處人員最後「數脊椎骨算屍體」,確定有11隻已遭啃食身亡,甚至有1隻被吃到屍骨無存,倖存3隻貓骨瘦如柴、貧血且全身跳蚤,送醫3週後僅剩2隻倖存。
動保處專員王瑋出庭證稱,現場一個房間內原本只依稀看得到8具貓骸骨,其他斷肢殘腿有的變成乾屍,有的佈滿蛆蟲,現場充滿屍臭味及糞便味,蒼蠅滿天飛,處理完之後「3天都睡不好」。
檢察官偵結全案,引用老子道德經中的「天下神器,不可為也」,痛批罔顧動物生命權,依動保法起訴,全案若判決,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