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議員陳玉梅14日召開記者會表示,台北市有超過6成老人福利機構因未符合民國96年7月修訂標準改善硬體設備,將面臨被裁罰及歇業危機;社會局指出,將再研議。
陳玉梅表示,修法後5年內被核准歇業機構高達52家,並根據銀髮族協會調查結果顯示,台北市122家照護機構目前有115家未符合規定,其中89家在8項指標至少1項不符合且無法進行改善,無法改善電梯指標項目有65家最多;5年大限將至,115家台北市的老人福利機構將面臨裁罰及歇業的命運。
陳玉梅指出,內政部仍不修正改善期限;她與銀髮族協會共同呼籲,目前「長期照護服務法草案」正在審議當中,老人福利機構設置標準又有變化,因此5年改善期限應配合長期照護法修法進度適度延長,台北市政府要為115家老人機構爭取並得到足夠緩衝時間進行改善。
台北市社會局老人福利科長楊柳錡表示,社會局於4月配合中央進行實地清查,內政部也請各地方主管機關於4月底前完成清查並彙整實際情況,預計5月底前再研議限期改善措施,社會局也將配合中央決議實行。
台北市社區銀髮族服務協會理事長朱偉仁表示,今年3月9日各縣市老人機構代表與內政部進行協調時,內政部仍表達不會取消5年大限的態度,但因避免制定長期照護法時老人機構再次面臨標準更動,同意將改善期限彈性延長;但建管處會後發文表示,若期限內尚未改善將進行裁罰並在必要時強制拆除,簡直對老人機構趕盡殺絕。
台北市建管處使用管理科長洪德豪說明,法規都完全依照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內容抄錄,建管處也於3月起到各老人機關進行實地清查無障礙設施並輔導改善;他呼籲,各老人機構可向建管處提出無障礙設施替代改善方案並進行審查程序,另外建管處也將以「分期分類」方式執行改善老人機構無障礙設施,並在明年12月底前限期改善。
台北市社區銀髮族服務協會榮譽理事長崔麟祥表示,政府修法提出5年大限讓老人服務機關難以生存,依照標準進行改善必須花費大筆經費;但當他們向中央提出預算問題時,中央將老人機構視為營利團體並且不給予實際幫助,實在是「政府出一張嘴,人民最後買單。」(新聞來源: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