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家古墓未達登錄歷史建築標準 文史工作者擔心不保
台中十三期重劃區內的清代江家古墓,二年前申請文資審議,當時審議委員認為只有墓碑可列為古物,經文史工作者爭取,獲得二度文資審議的機會,審議委員日前初勘,還是認為古墓未達登錄歷史建築的標準。文史工作者擔心古墓會因而不保。
據了解,十三期重劃區內許多地主,為了領到自拆獎金,開始自行拆除地上物,樹德山莊所有權人日前僱工拆下門樓的匾額、彩繪磁磚,驚動地方人士,請所有權人暫停其他拆除工作,文化局也決定再度對樹德山莊、江家古墓進行文資審議。
文化局文資中心主任張佑創表示,二度審議的初勘結果,樹德山莊整個園區都具文資價值,建議登錄歷史建築,但江家古墓建築形式不特殊,未達歷史建築標準。但文史工作者黃慶聲則認為,彩虹眷村不具文資價值,市府都可以保留了,江家古墓有二百多年歷史,見證台中開發史,為何不能保留。他認為古墓與一般建築不同,建議文化局邀請研究古墓的專業人士協助審查。
張佑創說明,如果所有權人不同意,登錄為歷史建築後也無法公告,樹德山莊自拆獎金頗高,他擔心會影響所有權人配合意願,文化局與相關機關正努力在法令上突破,以提高所有權人意願。
初勘結果將在九日召開的委員會上討論,依規定,只有委員才能進行文資審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