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翁誇妻比媳美引發兒子不滿疏遠 憤討贈與房產法院判准
台南市一名88歲宮姓老翁因常向鄰居誇耀續弦的妻子比媳婦年輕漂亮,引發兒子不滿,漸和老父疏遠,甚至不再探視,宮姓老翁一氣之下,向法院提出要求返還贈與的房屋,法官審理後認宮姓男子身為長子,對父親尋求第二春,基於情、理、法都沒有講話的餘地,僅因與後母有年齡差距,就拒絕探視老父,有違孝道,判准撤銷不動產贈與,但還可上訴。
據宮老先生向法官表示,兒子原本住在北部,他希望老了有依靠,十五年前把台南市一棟房屋贈與兒子,條件是搬回台南居住,就近照顧他和老伴。老伴走後,他再娶大陸籍妻子,大兒子與媳婦就較少來探望他,即使他已離婚,大兒子今年春節、端午節都沒來看他。
但65歲的大兒子則辯稱,搬回台南後,與父母關係頻繁親密,直到九年前父親續絃後,才稍微減少。他說,後母小父親39歲,進門時才40歲,比他們夫婦都年輕10多歲,每次回家探視,不知如何稱呼;後母去年取得身分證後與父親離婚,後來又結婚、再離婚,有段時間仍同居一起,讓他們探視時很尷尬。
宮姓男子還說,父親還不時在鄰里間,或當著我們的面說,後母比我的老婆年輕、漂亮。這種話讓他和妻子都很難堪,妻子也因這句話,情緒大受刺激。
但宮老先生否認誇耀續弦妻,反過來抱怨大兒子反對他再娶,自他再婚後,就幾乎和我斷絕父子關係。
案經法官審理後,認為兒子僅因後母與他們年齡有差距即不探視老父,於情於理不合,因此判准應返還贈與的房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