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眾購買政府核准使用之納骨塔有那些好處? 中壢市殯葬所97.01.29
一、政府核准使用之納骨塔從設置、興建到准予使用,均經政府相關單位審核完成,設施須符合政府墓政、地政、建築、消防等相關法令後始得啟用,民眾使用設施安全上有保障。
二、政府核准使用之納骨塔需取得公司執照或法人證明書、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合法經營之擔保,民眾購買納骨塔位有保障。
三、政府預定自九十二年七月起強制規定納骨塔經營業者收取之管理費需成立專戶,專款專用,民眾繳交之管理費有保障。
四、政府預定自九十二年七月起強制規定納骨塔經營業者提撥管理費以外其他費用百分之二交由殯葬設施基金管理委員會,支應重大事故發生或經營不善致無法正常營運時之修護、管理等費用,可增加民眾購買後之保障。
五、合法納骨塔經營業者其負責人依法有積極及消極資格限制,可降低民眾購買後之風險。
六、合法納骨塔經營業者就其提供之商品及服務,應與消費者訂定書面契約,其內容應符合內政部之定型化契約範本及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七、合法納骨塔經營業與消費者訂定生前殯葬服務契約,需具一定之規模,其預先收取之費用,應將該費用百分之七十五依信託本旨交付信託業者管理,生前契約其內容應符合內政部之定型化契約範本及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八、政府核准使用之納骨塔,其塔位需依申請設立時之規模、位置設置,非經核准不得擅自增加、變更,民眾使用權有保障。
九、縣政府預定自九十二年起對於合法使用納骨塔每年辦理評鑑及獎勵,可提供民眾選購之參考。
|
回上一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