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子佛教禮儀提供 / 圖:在亡者靈堂牌位旁左右,用來充作亡者僕役的男女紙紮童男、童女,民間也俗稱作「金童」、「玉女」。
為何有焚化金童玉女的喪葬禮俗?(舊慣篇)
用紙紮童男童女,充作亡者僕役,源自古代「殉葬」制度
舊時放置在亡者靈堂牌位旁左右,用來充作亡者僕役的男女紙紮童男、童女,民間也俗稱作「金童」、「玉女」,或叫做「仙童」、「仙女」,告別式圓滿後才會予以焚化。
其實這種以竹片為支架,外糊紙張,紮成冥間童男、童女的做法源自於「殉葬」制度。
「殉葬」是用人、畜、俑或器物等,陪同亡者下葬,也稱「陪葬」。古人相信墓穴是墓主在另一個世界的居所,會依據其生前喜好來作為陪葬。
往前追溯至公元前六世紀,就已經有殉葬行為。還有活人殉葬的「人殉習俗」,指以非人道方式致死埋入墓穴,是封建時代一種喪葬惡習。
古代皇宮貴族希望能把生前享用的一切,包含妻妾、僕人都帶到墳墓中,以供其死後繼續奴役驅使,過著和生前一樣榮華富貴的生活,因此從奴隸制社會的思想,衍生出「人殉習俗」,以彰顯其尊貴身分、豐功偉績甚至羽化成仙。
為什麼要用童男、童女殉葬呢?
古人認為尚未成年的童男女,有靈根及純淨仙氣,與之一同陪葬,有助其死後成仙。而為確保童男女的身體不腐爛,還會將身體打洞、灌入水銀致死,做法極其殘忍。
《史記‧卷六‧秦始皇本紀》中,有「遣徐市發童男女數千人,入海求仙人」的記載。但在更早之前的殷商時期,就已出現用童男、童女與帝王同葬,這是用活人殉葬之始。到二千年前秦漢帝制時代,才出現以陶俑、木俑來代替活人殉葬,但在殉葬風氣興盛時,與帝王活埋者,達成千上萬人。
從漢代至五代、唐,開始有以「紙錢」取代埋葬的實幣,用人偶或紙紮替代俑、活人殉葬。但雖如此,漢朝到元朝這段時期,在父權思想之下,仍時有發生強制婦女殉葬的習俗。
下令廢黜用活人殉葬的皇帝是明英宗,他在死前(1464年)頒下遺詔:「用人殉葬,吾不忍也,此事宜自我止,後世勿復為。」明令廢止妃嬪、宮女的殉葬制度。
到清朝,皇族妻妾殉葬思想幾度廢了又興,一直到康熙,人殉習俗才完全終止。
接著說明紙紮人偶的葬儀是怎麼形成的──
自漢朝開始,人死後在喪葬時,出現要用錢幣與亡者同葬的習俗,《唐書王嶼傳》云:「漢以來,葬者皆有瘞錢,後世禮俗燒以紙寓錢為鬼事」,王嶼是唐朝一位太常博士,指出漢世以來的瘞錢,就是喪葬時焚燒的紙錢;而「以紙寓錢」,就是用紙剪成錢的形狀焚燒給亡者。
而道教於五代時期就有焚燒紙錢的儀軌,在焚化能通鬼神的思想下,燒化冥錢成為可以將錢傳給亡靈的表示,由此所焚燒的物品日漸增加。
其實古代先民要得到火種並不似現代這麼便利,可以說生活中的一切種種都得之不易,但為了讓亡靈到另一個世界時能安心生活,先民相信在當時流傳的拜火教思想,認為用火焚燒物品,火神能將東西傳遞給鬼神。唐大曆十大才子之一、詩人韓翃(生卒年不詳)有著詩五卷傳世,其中一首〈寒食行〉寫真當時他的景況:「三日無火燒紙錢,紙錢那得到黃泉。」
這說明除了要有火種,方可焚燒紙錢給黃泉之人,有的焚燒紙紮房子、紙糊金銀、紙紮人馬、紙糊生活用品……,可以說費盡心思,要把世間的物質享受都「複製」燒給亡靈。
楊子佛教禮儀台北服務處/整理撰文